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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二)负责管理所属粮库、粮油加工企业及经营企业的事故防范工作;
  (三)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负责全市粮油仓储和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并对基建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对粮库粉尘、杀虫剂等熏蒸化学药物的安全管理,制订并严格执行粮油储存库用电、用药、防火、内部运输通道安全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十九、市财政局
  (一)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资金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所需的经费,以及全市性安全生产会议、专项整治、宣传教育、事故处理、相关奖励等工作所需的经费;
  (二)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贴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以及市重点监控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将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综合管理全市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依法查处损害女工、未成年工劳动健康的行为,维护女工、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工伤保险政策的情况,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证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三)负责督促、责令发生伤亡事故的非法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给予赔偿;
  (四)负责事故伤害职工的工伤认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因事故遭受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己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依法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并将工伤事故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五)负责全市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教学场所、生活设施、校办企业、实验基地等场所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对技工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学校制定社会实践活动的应急预案及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将安全教育作为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重要课程并纳入教学计划,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向师生员工普及事故防范知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六)负责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制度,并加快推进速度。
  三十一、市广播电视局
  (一)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指导新闻媒体对全市安全生产进行舆论监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教育;
  (三)负责本系统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
  (四)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重要活动、重要时期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并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三十二、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一)负责所管理的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督促监管企业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责任并抓好整改;
  (二)负责加强对所管理的国有企业的日常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对策和措施,并指导、督促实施;协调解决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纳人对监管企业整体工作的考核之中,并与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业绩和收人挂钩,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参与监管企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三十三、市水产局
  (一)负责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及时研究、处理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三)负责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实施渔业生产“两项登记、五项制度”;
  (四)负责加强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实施渔业船舶登记管理制度;
  (五)负责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渔业船舶之间的交通事故及纠纷的调查处理。
  三十四、市地震办
  负责全市地震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按职责权限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协助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三十五、市人防办
  负责全市人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人防工程消防和防洪安全工作;参与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通讯保障工作。
  三十六、市总工会
  (一)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群众监督;
  (二)参加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建立与市卫生局(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两个联系会议制度;
  (三)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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