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地建设大步迈进。通过强化产业布局,增强产业集聚效应,延长产业链,推进产业配套,促进产业升级,形成一批布局集中、主导产业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成长性产业基地。至2010年,要初步形成十大产业基地,即纺织服装产业基地、水泥产业基地、有机硅产业基地、氟硅产业基地、资源性矿产加工产业基地、玻纤产业基地、船舶制造及配套产业基地、钢铁产业基地、汽车及零配件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4、发展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强化产业布局,突出园区产业特色,不断提升园区发展水平。通过努力,全市工业园区投资强度、单位面积销售收入、单位面积上缴税金、单位面积就业人员数指标要明显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
三、指导原则
1、项目布局原则。入园项目以工业为主,适时发展服务业,提高园区对人口和产业的承载能力;按照培植园区主导产业的要求,突出园区主导产业布局,主导产业带动项目及产业配套项目;园区主导产业经济总量所占比重要达到70%以上;对高新技术项目及循环经济不受投资规模限制,优先安排进园;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原有工业企业退城进园。一般性项目原则上固定资产投资要在500万元以上。
2、集约用地原则。进园项目必须按照园区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用地总面积的7%,园区容积率不低于0.5,建筑系数不低于30%,园区绿化用地原则上不超过20%。轻工类企业厂房原则上不少于三层,重工类企业提倡建二层以上厂房。
3、优先用地原则。工业用地优先向产业聚集高的园区倾斜;优先向发展后劲足、带动作用大的工业项目及投资过亿元的内资项目或投资额过8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倾斜;对投入产出率高的科技型、节能型、生态环保型、外向型项目在用地指标上予以优先供地。
4、投入产出原则。要提高单位面积的投入强度和产出水平,沿江及昌九工业走廊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额应达到120万元/亩以上,其他工业园区应达到100万元/亩以上;园区主营业务收入每平方公里应达到10亿元以上,税收每平方公里应达到4500万元以上。
5、环保经济原则。要认真把握入园项目环保评估关,不搞粗放型、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占地面积大而附加值低等不符合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努力构建环保友好型园区。
四、产业布局
充分考虑各地现有工业基础、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合理确定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九江开发区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交通大干线、工业基础较好等优势,主动接受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及产业承接,以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出口加工企业为主。其他工业园区要依托本地优势资源,突出产业特色,实行一园多区,建设特色产业区,注重发挥比较优势,通过承接产业转移,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围绕主导产业,为大企业、大集团做好配套。要突出重点,着力打造沿江(长江)、沿昌九工业走廊、沿湖(修河)三大地域产业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