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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郭金龙为北京市代理市长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郭金龙为北京市代理市长的决定
(2007年11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
四十四条
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由郭金龙代理北京市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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