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训教材。教材的编写和选用要坚持统一规范、实际实用和先进创新的原则。引导性培训和技能性培训教材要求选择全国统一编写的规范专业教材,其他教材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或编写。
五、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一)政府扶持,齐抓共管。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和健全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切实研究解决职业培训工作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加强引导和扶持,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发改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各类培训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教育部门要为培训提供场所、师资;农业部门负责新农民、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被征地农民培训的组织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进城务工农民技能培训;扶贫开发部门负责组织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市年度培训计划和政策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分年度提出必要的经费预算建议;科技部门要抓好星火科技培训;国土资源部门要为失地农民培训提供被征地农民个人档案;物价部门要制定培训收费标准。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和各项服务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农民工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县级负责调查研究,建立本县农村劳动力资源以及就业基本情况档案,根据市场和群众的要求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市级负责制定规划、分解任务、督促检查、考核验收,并每年进行一次目标考评。
(三)统筹规划,统一部署。要将目前正在开展的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星火科技计划等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统一谋划、统一部署。可原则上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生源,由各培训机构组织教学。
(四)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县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办好一所示范性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使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鼓励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和技工学校扩大农村招生规模,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可开设职业教育课程。每一个乡镇都要建立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可以以乡镇中学或中心完小为依托,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培训基地。引导和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办学,扩大规模、提高效益。
(五)校企合作,服务园区。承担培训工作的学校和其他培训机构,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大力实行“订单式”培养。要瞄准市场,以提高就业能力、就业率为目标,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策应我市打造新型工业重镇战略,以解决我市工业园区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各地政府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育培训机构与工业园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签订培训订单或技能人才输送协议,约定双方责任和权益,实现培训与用人单位的良性互动和有效对接。园区用人单位要预先向培训机构提出用人计划,当地培训机构要按照用人单位所要求的人才数量、质量、规格进行量身定做。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务培训基地。各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鼓励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