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市安监局
1、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本单位(部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
2、开展安全生产等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安全防范重点企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诚信守法经营和法治创建活动。
3、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四十)市国家安全局
1、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本单位(部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干警法律素质。
2、开展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加强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
(四十一)宁波海事法院
1、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本单位(部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律知识专业培训,提高法官执法水平。
2、公正司法,通过立案、审理、宣判、执行等海事司法活动对涉诉单位、当事人和公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面向社会开展以
宪法、基本法律和海事等重要法律法规、法律诉讼程序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十二)市总工会
1、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工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力。
2、会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3、开展
工会法、
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企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十三)团市委
1、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团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青联、学联等青年群众团体,配合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2、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青少年法律志愿者队伍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3、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四十四)市妇联
1、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妇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妇女儿童、婚姻家庭等法制宣传教育。
2、结合妇女儿童工作,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四十五)宁波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