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加快推进全省人口计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深化基层育龄妇女信息 化建设和应 用,进一步规范WIS系统县、乡、村三级操作管理制度,整合信息资源,推进信息共享,加强信息化标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启动以村为单位制作人口计生服务示意图工作,为 建设人口计生电子信息地图奠定基础。积极组织开发能与WIS系统对接的政法、宣教、队伍管理等相关软件。探索建立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点等级评估认证制度。根据数据库的 录入质量、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以及应用效益等内容设立不同等级,促进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切实加强统计分析、统计求实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继续做 好数据库质量核查工作。以国家启动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项目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整合信息资源,做好项目试点省的配套工程建设。参照国家统一的PADIS 数据库标准对省级WIS系统进行集中改造,实现与国家数据库的对接。
(二十二)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根据中央
《决定》“十一五”期间 财政投入 目标的具体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我省人口计生经费的投入标准,力争投入到位,逐步建立稳定增长各级财政分级负担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 定的奖励政策所需资金的落实;确保免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经费的落实;确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的落实;确保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报酬落实;确保基层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站(室)和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的落实。
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二十三)全面推进人口计生系统能力建设。加强对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 加强人口计生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按照各类人员的职业化标准进行 职业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县、乡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练兵。督促各地落实国务院《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乡级服务站年内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 或执业医师。继续深入开展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努力创建学习型、和谐机关。支持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