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协调督促各地切实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加强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区经常性工作范围。继续开展“双居工程”示范点创建活动,在全省推广第一批示范点经验,抓好第二批示范点的创建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建设,完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度,实现部门信息共享,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快捷的管理和服务。完善双向管理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 流出地跟踪管理制度,流出发证率达到80%以上;完善流入地管理服务制度,流入验证率达到90%以上,技术服务基本项目服务率达到90%以上。加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探索建立区域 联手,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培训专业人员,畅通信息交流反馈渠道,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考核评估制度,促进各项管理服务制度的落实。
四、以落实《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为重点,着力打造“惠 民计生”新品牌
(十四)进一步完善“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协调督促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重点抓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落实,2007年底落实率达到80%以上,并推动建立财政负担的长效运行机制。推动企业及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 父母奖励的落实,抓好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工作的开展。规范全省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长效机制 。按照中宣部、中国计生协等10部门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
(十五)认真实施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继续做 好奖励扶助工作,从严把握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督导各地严格执行资格确认程序,建好奖励扶助对象个人信息档案,进一步完善长效运行机制。继续开展财政小额贴息 贷款“少生快富”工程试点,扩大试点范围,确保今年受惠家庭达到50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