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冀人口办〔2007〕9号)
机关各处室、计生协、委属各事业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家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 (国发[2006]37号),财政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 )工作。为保证我委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 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冀财行[2007]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举措,是 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为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提供初始数据,有利于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二、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委的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的范围为委机关、计生协和各事业单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主管部 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的总体工作要求,本次资产清查于2007年2月-2007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 案》(附后)和财政厅有关要求进行。
三、切实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省人口计生委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我委的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也要建立由财务、人事、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机 构,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