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要求,建设1个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煤矿等2支应急救援队伍(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人事局、市煤炭安全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及监管装备建设工程
(1)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县(区)政府及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到位(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各县(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安全生产监管装备建设。为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置监管专用执法车辆、现场安全条件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专用设备、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桓仁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及二棚甸子采空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1)桓仁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溢洪排水设施严重损坏的治理工程,是省立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十一五”期间将按照《本溪市桓仁铜锌矿地区尾矿库隐患应急治理方案》,加大隐患治理投入,完成库区新的2公里运输道路修建;新建溢洪排水设施及10000米坝坡面排水设施任务,将桓仁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重特大事故隐患彻底治理完毕(桓仁县政府、桓仁矿业有限公司负责)。
(2)关闭二棚甸子地区除桓仁矿业公司外的所有小采矿企业,吊销一切证照,由桓仁矿业有限公司对原铜锌矿所有矿田隐患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恢复采矿秩序。采取由桓仁矿业有限公司出资、桓仁县政府和二棚甸子镇政府补贴的方式,安置原劳动服务公司和工程公司在职人员(桓仁县政府、桓仁矿业有限公司负责)。
8.中日两国政府安全技术合作项目工程
强力推进中日两国政府《加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能力计划》合作项目工程。“十一五”期间在《加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能力计划》合作项目中,完成赴日培训40人;开展零灾害、零事故安全理念项目研究和推广;增加车辆、监测设备等装备,总投资210万元,使中日两国政府安全生产技术合作对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日本政府负责经费,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落实)。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
市、县(区)政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有关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之中,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市发改委、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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