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引导全社会需要就业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劳动者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使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普遍改善,为经济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改革
(三)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充分发挥公办职业院校的主力军作用,加快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大力帮助民族地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调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鼓励教育资源富余的普通中学与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在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办好高等职业教育的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重点放在对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和需要就业人员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上。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短缺地区要加快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扩建、改建、新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以前,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职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
(四)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强化高职应用型特点,加强基础能力建设,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积极探索培养高级技工新路子。建立高职院校联系帮助中职学校发展的制度。
(五)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各地职业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支持力度,制定完善民办学校建设用地、资金筹集的政策和措施。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对民办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依法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中外合作办学。
(六)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化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打破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产业或专业为联结点,以校企合作为基础,探索组建电子信息、医药化工、饮料食品、城乡规划建设、水电、机电冶金、旅游、农业技术等职教集团。鼓励各地创建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挥区域优势,建设职业教育示范区。推动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方向发展。
(七)大力推进办学思想转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指导”的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