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习宣传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契约自由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以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打击偷税、骗税等非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建筑业市场、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维护金融秩序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市场经济健康运行。
3、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遵法守法观念的培养,形成自觉守法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开展基层民主法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和行使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公民权利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形成有利于技术创新和“全民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与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和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强保护弱势群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实践是最好的普法”观念,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结合“平安合肥”建设、和谐社区建设以及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规章体系,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强化行政监督。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结合实际,自觉学习和遵守法律,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权益的能力和水平,维护法律权威。
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执政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作用,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继续推行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机构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