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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转发市人大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通知


  根据皖发[2006]17号文件精神,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可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也可以由其他合适的人选担任。党委书记担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做人大工作,履行好人大常委会主任职责。要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切实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由党委书记担任人大主席的乡镇,应配备一名热心人大工作的专职副主席,具体负责乡镇人大的日常工作,并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做人大工作。

  (十)认真落实换届选举经费

  按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县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县区、乡镇两级财政要根据选举工作的实际需要,按每位选民1.5元左右,及时编制经费预算予以拨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全市县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各级党委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确保县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市、县区、乡镇党委要分别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市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具体事务。

  市人大常委会要具体指导全市的县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并负责做好选举骨干的培训。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提出县区、乡镇选举委员会人选,报同级党委批准。县区、乡镇选举委员会要在同级党委和县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加强协调和配合,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引导选民按照法定程序参加选举活动,为选民依法参加选举提供各项服务。

  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考察提名和国家机关领导人选的考察推荐,改进领导人员选举的有关工作。要认真负责地向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供候选人的有关情况,为准确全面介绍候选人提供条件。

  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选举,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县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专业问题,各新闻媒体要多与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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