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建立领导包案处理制度。对于一些久拖不决的重点案件,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重点问题,以及一些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门,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由本级信访部门提出包保工作方案,按照领导的职责分工,确定包保的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包案领导切实落实包保责任,要对所包地区、所包案件、所包问题亲自听取案件汇报,深入案发地调研,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亲自找上访群众代表谈话,按期签发处理意见的报告。
19、实行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信访局《关于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皖办发[2005]27号),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实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包括:群众进京去省来市上访控制、劝返、信息工作情况;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信访问题的结案、老户息访和重访及排查调处情况;基层信访工作情况等。考核得分列前6名的单位作为本年度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考核得分列后5名的单位作为下年度市信访重点管理单位,由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年度考核结果向市委组织部通报,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政绩、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设立信访工作进步奖,评选信访工作优秀基层单位和优秀信访工作者,由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表彰。人事部门要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作为公务员年度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纳入评先创优的考核内容,对信访工作不达标的单位,不得作为评选对象。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也要从实际出发,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做好信访工作的日常考核和督促检查工作。
20、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也是政绩的思想,把信访工作作为合肥“三大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前提,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责任感,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1、关心和支持信访部门的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对信访部门建设予以倾斜,尽可能地满足信访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提高信访部门的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热情关心信访干部,重视信访干部的培养使用。各级各单位适当增加信访干部的信访津贴,改善信访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充分调动广大信访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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