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加强信访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信访部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改善信访部门的办公条件。统筹考虑兴建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形成联合接待、办公、培训、群体性事件处置、领导接待五项功能。各县区、各部门都要建立具有相应容纳能力的室内公开接待场所,创造较为宽松的接待环境。各县、区信访部门要配备足够的工作用车和微机等设备,以保证工作的基本需要。
14、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以加强信访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调整优化信访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人才充实信访工作部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勇于创新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信访干部的提拔任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应统筹考虑。市、县、区要建立新任职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在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制度,挂职时间在半年以上。保证信访干部引得进、用得好、输得出,始终保持信访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四、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保证信访工作责任的落实
15、建立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议事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信访工作列为党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形成制度,定期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党政负责同志要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好党委、政府会议精神的协调落实。
16、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区要整合资源,调整配齐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工作职能。信访联席会议要及时了解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定期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检查部门和县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建立信访案件会办制度,促进“事要解决”。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同级信访部门,要加强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力量,提供资金和车辆保障,改善办公条件。
17、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市、县区、乡镇街道及信访重点部门都要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领导接访的时间和地点。要确保市、县区领导接待时间,如另有特殊情况需要领导出面接待的,可临时安排。也可采用“预约接待”的方式,由信访部门将上访的一些难题,按领导分管领域,提前与分管领导预约,由分管领导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接待上访人员,相关部门、单位陪同接待,现场协调处理上访人的信访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