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深化改革,加强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要按照“一个转变、三个建立、一个改进”的要求,积极带头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着力强化农村基层政权服务功能,全面增强新农村建设的活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土地流转机制。继续统筹推进其他各项配套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培育小额信贷组织,发展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加快林权制度和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和公共事务管理能力。深入开展 “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推进“双培双带”工程,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完善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从今年起,分层次开展以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提高示范村镇干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素质。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建立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要形成“市指导、县区负责、村镇实施、农民主体”的工作推进机制。“十镇百村”示范工程建设,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示范工程建设任务和自身职责,设立若干工作组,分别由市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某一方面的工作;要大胆履行职能,加强综合协调,及时处理示范工程建设中的具体事务。示范工程建设,关键在县区。市里侧重抓示范镇建设,示范村建设主要由县区负责。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尽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逐个村镇抓落实。
2、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心部署,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宣传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新农村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搞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的,要予以严肃批评直至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