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工作。继续做好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及时通报政情,拓宽代表履职的渠道,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条件和服务。
16、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并完善常委会负责同志接待、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提高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质量。
17、建立健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制度,逐步开展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和选民述职活动。坚持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制度,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积极开展人大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法制观念
18、深化以
宪法为核心的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突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开展
宪法宣传周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制定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法制观念。
19、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常委会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对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宣传。认真办好《合肥人大》,进一步提高刊物质量,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网站。继续与县区人大常委会共同办好合肥地区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组织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举办合肥市第十三届人大制度好新闻、好论文评选活动。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20、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常委会和机关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健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1、继续推进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坚持中心组每月学习制度和常委会会议集中开展法制讲座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
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的基本理论,全面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