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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部门:

  市建委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局

  市规划局

  市市容局

  市环保局

  市园林局

  市建管局

  市工商局

  三、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瑶海区:

  区文明办、区市容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公安分局、三里街街道办事处、大通路街道办事处、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古井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市房地产管理局瑶海分局、市螺岗小学、市第三十九中学、市第十中学、合肥供水集团公司、合肥幼儿师范学校、安徽氯碱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总公司、市第二人民医院、工行长江东路支行、市第八人民医院。

  庐阳区:

  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军分区、市纪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审计局、市人事局、合肥市山海税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市地税局庐阳分局、市工商局庐阳分局、亳州路派出所、市国土资源局庐阳分局、合肥电视台、新安晚报社。

  蜀山区:

  井岗镇政府、十里店社居委、合肥卷烟厂、五里墩街道办事处、三十八所、南七街道办事处、丁岗社居委、稻香村街道办事处、市国税局、省测绘局、光明社居委、省总工会、干校、省公路勘测设计院、琥珀街道办事处、蜀山公安分局、区市容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区文化局。

  包河区:

  常青街道办事处、省电力公司(机关)、骆岗街道办事处、周谷堆社居委、芜湖路街道办事处、市传染病医院、宁国路街道办事处、省审计厅、巢湖路街道办事处、河滨社居委、义兴镇政府、区文明办、区市容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区工商分局、区房产分局、区公安分局。

  高新区:

  高新区工委办

  经济区:

  经济区社区管理局

  新站区:

  长淮街道办事处

  肥西县:

  县市容局

  县公安局

  肥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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