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奖罚决定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奖罚决定
(合发〔2007〕8号)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合政[2006]32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开发区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执行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评,结合省对我市的考评结果,经综合评比,依据有关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奖励

  (一)授予肥西县、肥东县“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称号,授予长丰县“计划生育管理先进奖”称号,肥西县奖励6万元,肥东县奖励5万元,长丰县奖励4万元;
  授予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瑶海区、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区”称号,四个市辖区各奖励4万元,三个开发区和政务文化新区各奖励2万元。

  (二)授予柿树岗、小庙、高店、铭传、三河,石塘、长临河、牌坊,杨庙、三十头、庄墓,义城、义兴、大兴、大杨、井岗16个乡镇“先进乡镇”称号;授予官亭、复兴(原)、广兴(原)、元疃4个乡镇“进步奖”;授予双凤工业区“先进县区工业区(园)”称号,各奖励5000元。

  (三)授予宁国路、常青,琥珀、西园,杏花、亳州路、海棠,胜利路、三里街、红光,七里塘、荷叶地12个街道“先进街道”称号,授予海恒社区“先进社区”称号,各奖励5000元。

  (四)特别奖:蜀山区、肥西县被授予 “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称号,各奖励5万元。

  (五)单项奖:肥东县获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获省委宣传部等十部委“安徽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县”称号、获省计生委“信息化建设先进县”称号,共奖励2万元;
  肥西县获省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先进县”称号、县计生服务站获“2006年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站”称号,共奖励1万元;
  蜀山区获省委宣传部等十部委“安徽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区”称号、区服务中心获“2006年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站”称号,共奖励1万元;
  包河区获省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先进区”称号,奖励500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