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力、通信、金融、旅游、铁路等5个服务行业窗口单位,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活动,切实解决服务诚信度不高、服务质量不高和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等问题,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具体评议内容由各主管部门根据省主管部门的具体评议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五、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级公办中小学的民主评议,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级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统一部署,由市、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公安、交通、稽征、公路、地方海事、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新闻出版、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烟草专卖、环保、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21个系统和政府办公厅(室)、发改委、财政、民政、文化、经贸、国资、教育、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建设、农业、对外经贸(招商局)、广播电视、民族宗教、体育、旅游、粮食、民营经济、外事侨务、政府法制办等24个系统所属地方行政单位的民主评议,根据省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分级实施,分级负责。
(三)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根据省行业主管部门和省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安排,同一行业不同单位分别负责,具体实施。
六、步骤方法
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9月10日结束,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深入动员。召开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动员大会的部署和要求,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广泛宣传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系统、本行业各级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纠。市、县二级主管部门和市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评议员在本辖区内的不同地区、不同层面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以及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本部门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按照分级负责组织实施的原则,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应由各主管部门和行业分别会同本级统计部门共同商定,其中市级由市主管部门和行业会同市统计局共同商定,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行业会同本级统计局共同商定。各级公办中小学校、公立医院和有关系统、行业单位应针对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分别报主管部门和行业,由主管部门和行业报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
第三阶段:反馈意见,整改建制。市、县二级主管部门和市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应组成评议组,在深入调查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向各学校、医院及有关部门和行业原汁原味面对面地集中进行反馈意见。在评议组反馈意见时,各学校、医院及有关部门和行业要对评议意见当场表明整改态度。反馈意见结束后,各学校、医院及有关部门和行业要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也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分别报主管行业和部门,由主管部门和行业报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