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九江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7]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2007年九江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
2007年九江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要求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九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全面贯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开展禁售禁用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治理工作,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用药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兽)药,实施安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对进入市区销售的蔬菜、猪(牛)肉、鸡(鸭)蛋和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全面实行安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定期评估、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等的监测。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平均合格率达90%以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平均合格率达98%以上;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加强对进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建立农产品的标识、标志管理制度。加快建设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尽快完善市、县、基地(超市)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网。
(三)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工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加大良好农业规范(GAP)系列国家标准的实施力度,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无公害农产品数比上年增加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