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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沿湖岸线和永武公路两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沿湖岸线和永武公路两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7]78号)


永修、武宁县人民政府,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沿湖岸线和永武公路两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八月三日

  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沿湖岸线和永武公路两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最近关于风景名胜区作出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切实加强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建设、管理工作,结合风景区实际,拟对本风景区沿湖岸线和永武公路两侧进行综合整治,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综合整治,使风景区沿湖岸线和永武公路两侧风景秀丽、环境优美、建筑整洁美观,充分展现风景区特色,树立新形象,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市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领导下,成立以程来安主席为组长,市长助理、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党委书记祝先进、市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绪佑、永修县政府县长徐耀纯、武宁县政府县长杨健为副组长,市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永修县政府、武宁县政府、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监察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云居山-柘林湖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景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综合整治的日常协调工作。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沿柘林湖湖岸线的综合整治:按照省市领导要求,沿柘林湖湖岸线要留出足够空间,尽量保持柘林湖原生态环境和整体美,展现为一幅自然山水画。
  1、距湖岸线50米范围内,禁止违反风景区规划新建任何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物,已经建设的,按照风景区规划及有关规定要求,该拆除的拆除,该迁出的迁出,具体整治方案由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和风景区管委会等单位联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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