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力量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结合今年公安部部署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依法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整改期间不能保障安全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开展违法建筑工程整治,凡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违法投入使用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三)集中开展重点单位灭火实地演练,确保打得赢。各地公安消防部队要将执勤训练的重点转移到灭火实地演练,逐一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六熟悉”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逐一进行实地、实战、实装演练。要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全面维护保养车辆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要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随时做好接警出动准备。
(四)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攻势,确保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党的十七大召开前,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动员组织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积极营造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7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8日至十七大闭幕)。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力以赴,全面落实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各项工作。
(三)总结阶段(十七大闭幕至10月31日)。各地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做好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是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地要按照“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的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责任。要建立逐级督导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政府将在国庆节前和十七大期间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导。凡在十七大期间发生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严格执法,消除隐患。要本着“有则必改,改则必严”和“隐患未查清不放过、问题未解决不放过”的原则,大力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采取挂牌督办、责令停产停业等断然措施。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合围剿火灾隐患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