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7]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各单位:
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0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坚决做好十七大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全力以赴,最大限度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工作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集中开展重点单位灭火救援实地演练,及时有效扑救各类火灾,全力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坚决实现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吴锦萍副市长任组长,詹耀祥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信息传递和宣传报道。各地也要相应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四、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各地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重要的“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组织行业、系统部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各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单位、社区、农村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情况,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