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主要步骤和建库流程。
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包括:数据库建设方案设计、矢量化底图准备、图件扫描和几何纠正、图形和属性数据采集、分幅数据接连、拓朴关系构建、数据检查与入库等。根据数据源和使用软件,设计符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及数据库标准的数据库建设流程。
(四)地(市)级、自治区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1.地(市)级。
地(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以县级土地调查汇交数据库为基础,组织县级数据接边、坐标及投影转换等工作,开展地(市)级土地调查数据的集成整合。建立地(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以县级辖区为基本单元,根据地(市)级国土资源管理模式,构建相应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为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备份、更新、维护、应用等日常工作提供系统支持。
2.自治区级。
自治区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以地(市)级土地调查汇交数据库为基础,组织地(市)级数据接边、数据格式转换、坐标及投影转换等工作,开展全区县级土地调查数据的集成整合。建立自治区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与厅金土工程衔接,建设自治区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对全区各县土地调查数据进行全面管理,满足自治区级国土资源管理对土地调查数据的需要。
(五)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权属、土地登记、土地利用、基础地理、影像等信息。主要要求是: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依据是《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和二次调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办法等;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与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确定的城镇范围相互衔接;根据城镇地籍测量、城镇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成果,建立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
(六)数据库建设质量控制
对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应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数据库建设方案质量控制、基础数据源质量控制、环节质量控制、交接检查、数据自检、数据库建设成果质量检查和验收。
数据库建设过程中重要的过程数据和质量控制记录必须保存,以保证数据质量的可追查性,确保数据安全。
(七)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包括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两部分。两部分可独立运行,但在系统平台等方面应尽量统一,同时考虑与金土工程和电子政务系统的衔接。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能交换《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化》规定的交换格式数据;能对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检查,并具有增、删、改等编辑功能;满足地方日常土地管理业务对土地调查数据的管理需求;数学基础、面积量算方法、数据统计表模版各图件输出格式等符合“规程”要求;支持多种数据源的土地调查数据更新。
十、成果汇总
成果汇总包括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汇总和城镇土地调查成果汇总。汇总内容主要包括数据汇总、图件编制、文字报告编写和成果分析等。
(一)数据汇总
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形成全区各级行政辖区内的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
(二)图件编制
在成果汇总阶段,应编制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根据需要,可按行政区域编制土地利用挂图和其他专题图件,县级挂图以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缩编,县级(不含)以上各级挂图由下一级土地利用挂图基础缩编。
1.县级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编制。
以调查底图为基础,统一采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规定的图示图例,由数据库生成含有行政区域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地类属性、地理名称注记、地貌等要素的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电子图。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和调查内容应与原始调查图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