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检查评议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7]94号)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庐山管理局办公室,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7年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检查评议方案》在征求各被评单位意见后,进行了适当的修改。现经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印发执行。
二OO七年九月十三日
2007年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检查评议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秘〔2007〕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厅秘〔2007〕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依照省政府办公厅评议方案,特制定如下检查评议工作方案:
一、检查评议时间
2007年9月17日-21日。
二、分值分解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庐山管理局办公室,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称各被评单位)检查评议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群众满意度调查满分为70分,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评议满分为30分。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评议得分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的检查评议组,对各被评单位对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逐条进行检查评分,满分为20分;二是由检查评议组组织各被评单位的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满分为5分;三是对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进行问卷调查,满分为5分。
三、评分方法
1、群众满意度调查满分70分,由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根据各被评单位提供的抽样调查样本框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并测算出得分。
2、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评议满分30分,由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评议组评定。评分依据如下:
(1)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评议组对各被评单位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组织领导情况的评分细则(详见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