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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7]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6月5日第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九月十三日

  九江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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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我市打造新型工业重镇、文化旅游胜地、区域商贸中心、开放港口城市的战略要求,全面推进和加快我市电网建设,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用电需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我省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经济要发展、电力当先行。在未来的五年,将投入27亿元用于九江地区电网改造与建设,力争2010年实现九江主网从220千伏到500千伏的提升,各县(市)至少有1座220千伏变电站、2座以上110千伏变电站,供电可靠率提高到99.96%。
  二、基本原则
  电网建设与改造按照“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服从整体,当前服从长远”的方针,坚持“安全优质、环境优良、资源节约,适度超前”的原则。
  三、规划要求
  (一)电网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九江地区电网规划由九江供电公司负责编制,规划应结合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应城镇总体规划制定,做到电网电源统一规划。500千伏主网架和地区电网、城网、农网统一规划。
  (二)电网规划一经确定,各级国土资源、城建规划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衔接工作,将电网规划纳入相应各级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和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中,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分步实施。
  (三)各工业园区、城市新区、组团、大型社区的开发建设在电力公司指导下制定区内电网规划。
  (四)公众电网规划编制周期与社会经济发展5年规划同步,2-3年进行滚动修编,滚动修编规划是电网规划编制的重要环节,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纳入现行电网规划,并成为后期电网建设的依据。
  四、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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