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力推进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在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水毁工程的修复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大搞小山塘、小堰坝、小泵站、小机井和小灌区等“五小”工程。根据编制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近期及长远规划,分年逐批对区域内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新建、改造。借助国家安排的小农水资金项目为示范,推动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全面开展(具体任务见附表7、8)。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在工作上必须狠抓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政府主导,组织动员大办农田水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冬季农村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中重要工作之一,中央和省、市近四年来,每年1号文件再三强调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民迫切盼望解决的水利问题,坚决克服农田水利“主要是农民自己的事,农田水利投入多、见效慢,资金使用效率低,经济上划不来”等认识上的误区。县、乡(镇)政府要把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果纳入基层班子年终考核的内容,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干好农田水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历史悠久,每逢冬春农闲季节广大农民就组织起来筑堤建坝,挖沟修渠,清淤疏浚,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地必须做好县域近期和长远规划,摒弃不讲科学的盲动行为,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圩区中型泵站改造基本完成后,渠系配套、山区河流治理疏浚、丘陵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显得十分必要,一定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编制当年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抓出成效。
三、坚持加大投入力度,扶助农民兴办农田水利。长期以来农民是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主体。随着“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时代的到来,政府逐步成为新的投入主体。2004年以来中央财政投入农田水利建设逐年在增加,省财政2005年增加2000万元,2007年已达8000万元,每个县100万元小农水建设专项资金必须认真到位,作为今冬明春农田基本建设考核的硬性指标,以此确保更好地支持广大农民兴办水利工程建设。
四、坚持机制创新,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形势下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既要废弃过去“一平二调、人海会战”的声势和场面,又要克服束手无策、无所作为的被动局面。为此必须建立适应当前水利事业发展的新机制。第一,充分发挥村民议事制度的优越性。尊重农民意愿,选准工程项目,利用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农民投工投劳。第二,利用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建立“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坚持“先干后补,多干多补,不干不补”的原则,激励广大农民兴办农田水利的积极性。第三,大力推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批转的〔2006〕46号和〔2007〕67号文件精神,加大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大力倡导水利工程民建、民管、民营,实现小型水利建、管、用和责、权、利有机结合,促进农村水利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