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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府发[200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第2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一日

  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的意见》(赣府发〔2005〕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努力扩大就业总量
  (一)今后几年,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定不移地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进一步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逐步提高城乡统筹就业水平,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今后几年,我市就业再就业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以加快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为目标,以提高就业稳定性为重点,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加强实用型技能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积极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的基本稳定;以改善农村劳动者就业环境和努力培育劳务输出品牌为依托,积极推动城乡统筹就业,提高劳务输出水平;以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为主要目标,加强失业调控,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逐步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
  (三)加快经济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在全面实施以大开放为纲,全力推进大工业、大旅游、大物流和城市大建设中,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建设项目时,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因素考虑,在注重提高竞争力的同时,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产业政策、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鼓励和引导工业园区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继续巩固、规范“一城两园一街”再就业基地成果,适应再就业的新形式,创新再就业基地模式,积极发展以工业企业等经济实体为主体的再就业基地,广泛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新成长劳动力就业。认真贯彻执行发展第三产业(服业)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在推进第三产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广开就业门路。鼓励改制后的新企业优先聘用原企业职工上岗就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含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失地农民、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创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鼓励各级政府和社区组织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创业项目吸纳就业。鼓励劳动者通过多种灵活形式实现就业,加快完善和实施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等政策。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推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组织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镇有序流动。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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