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关爱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发[200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推进“关爱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
推进“关爱工程”实施方案
遵照《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实施“关爱工程”的部署安排,为切实加强对群众的关爱,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的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减轻经济负担,加强救助救济,提供权益保护,开展便民服务等途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三、具体内容
(一)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1、努力扩大就业总量。2006年全市就业工作目标为:新增城镇就业5.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1万人,市外劳务输出6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落实。
2、放宽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新出台的就业政策,认真抓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落实,切实将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落实。
3、统筹城乡就业。打破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种门槛限制,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培训补贴,做好农村劳动力职业介绍、转移培训工作。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确保市中心劳动力市场在九月底前投入使用,逐步实现市、县(市、区、山)、街道、社区联网,共享劳动力市场供需信息,为城镇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方便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建成城乡一体的劳动市场。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