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经贸委
  4、加强机动车尾气管理和监控。继续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推行简易工况检测法,加强路检工作,引进新的治理技术,推广使用燃油清净剂,优化能源利用,确保城区95%以上的在用机动车尾气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建设局、市经贸委、市交通局
  5、继续开展城区餐饮业油烟整治,巩固2005年整治成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执法局
  (二)水源保护工程
  1、老鹳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6万吨/日,总投资7387万元,2006年5月份试运行。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八里湖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0万吨/日,一期工程处理能力10万吨/日,预计一期投资11300万元。2006年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能力800吨/日,一期填埋区及辅助设施、渗滤液处理等投资13000万元。2006年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九江县政府、市发改委
  4、十里河、濂溪河综合整治,总投资约1亿元。2006年完成截污工程,投资约5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5、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集中整治。完成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山)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并报省政府批准,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此项工作2006年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6、对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砂石场进行清理和搬迁。此项工作2006年9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
  7、加强码头作业区的油污管理,同时清理零散码头。此项工作2006年9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港口管理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
  8、加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确保治污设施连续安全运行,污水排放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
  9、建成九江城区河东水厂(第三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控。此项工作2006年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务集团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