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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县域经济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2、省际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含亿元项目)的认定条件是投资客商身份为外省份的且项目已动工建设,并参照亿元项目认定条件的(1)至(4)项。
  3、新引进国内500强企业或国内百强民营企业投资项目主要以投资身份确认且新项目必须登记注册并有进资。国内500强企业或国内百强民营企业原则上以2005年名录为准。
  【工业经济】
  一、考评项目及分值
  完成三项指标目标任务(10分)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0分)。
  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30分)。
  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30分)。
  二、评分标准
  1、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三项指标目标任务计10分,三项目标任务都未完成不得分,增加值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扣5分,增加值和另一项指标未完成的扣8分。
  2、规模以上工业三项指标按总量与增速分别排位,总量与增速的分值各为15分。计算时用总量与速度的分值分别乘以系数后加总。第一位系数为1,第二位为0.95,第三位为0.9……,依次类推,每后退一位,系数便减少0.05。
  3、当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个加6分,过5000万元的1个加3分,进笼子的1个加1分(以2005年年报为基数)。
  4、当年实现零亏损的在总分中加5分,实现利润(盈亏扎差)净亏损的扣5分。
  三、考评说明
  浔阳区、庐山局不列入考评范围。
  【大物流】
  一、考评项目及分值
  1、物流发展(20分)
  2、营运收入(20分)
  3、货运周转量(20分)
  4、市场建设及市场成交额(20分)
  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0分)
  二、评分标准
  1、制定物流工作规划计5分。
  2、建立完善物流管理体系计5分。
  3、整合物流资源,推进物流企业发展计5分,当年新增加物流企业加1分。
  4、编制物流招商项目册计2分,实际引资一个物流项目的计3分,增加一个引资项目加1分。
  5、营运收入、货运周转量二个指标按总量分别排位。计算时用各自的分值(20分)分别乘以系数计分(系数确定同工业经济)。
  6、制订市场整体建设规划计5分;当年新建一个市场计1分,最高为5分;单个市场成交额超5000万元的计2分,超亿元的一个加2分,最高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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