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7〕98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中办发〔2007〕16号)中关于“省、市两级设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机构,将网络文化信息安全纳入信息安全的重要议事内容”的要求,为做好我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协调和指导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西藏自治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 英 杰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 组 长:王 宾 宜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崔 玉 英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金 毅 明 西藏军区副司令员
成 员:肖 传 江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胡 新 生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杜 建 功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蒋 丹 平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彭 秀 江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扎 多 自治区安全厅副厅长
艾 俊 涛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