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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工商业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

二、整治的工作任务

  (一)8大任务
  1.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2.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3.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4.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5.药品质量安全整治。
  6.猪肉质量安全整治。
  7.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8.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二)12个100%目标
  1.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3.食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4.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5.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6.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7.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
  8.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9.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
  10.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
  11.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
  12.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三)20项量化目标
  1.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2.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
  3.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铵等5种高毒农药。
  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5.食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6.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7.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8.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
  9.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10.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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