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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北省志·人口志》(1979-2005)编写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北省志·人口志》(1979-2005)编写工作的通知
(冀人口办〔2007〕37号)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省计生协: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07年4月17日发出《关于〈河北省志〉(1979-2005)编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字〔2007〕17号),确定《河北省志·人口志》由省人口计生委 牵头编写。为圆满完成这一任务,特提出如下编写意见。

  一、续修《河北省志·人口志》的指导思想

  续修《河北省志·人口志》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实事求 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和反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进程。

  二、续修《河北省志·人口志》总体要求

  1、续修《河北省志·人口志》要突出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和专业(行业)特点。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在吸取第一次《河北省志·人口志》编修工作优良传统和经验的同时,力求 在志书体例和内容上都要有所创新;紧紧抓住改革开放这条主线,充分展现改革开放以来人口计生工作的伟大成就,突出表现改革开放以来蓬勃发展的人口计生事业和人口变化的新特征。

  2、续修《河北省志·人口志》,要积极运用现代科学理论、方法和高新技术成果,努 力提高修志工作效率和志书质量,要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和可读性的统一。要树立精品意识,努力编纂出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的名志佳作,确保志书达到四个标准:一是观点 正确,符合编纂指导思想,符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关于涉外、保密、民族、宗教等重大、敏感问题的政策规定;二是资料真实、可靠,内容全面、系统,详略得当;三 是体例完备严谨,篇目结构科学合理;四是行文规范,表述准确。

  三、组织机构

  成立省人口计生委《河北省志·人口志》编委会:

  主 任:赵 新

  副主任:张志逊 姚兵林 陈秀娥 徐春芳 孔祥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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