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市人口计生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颁布,并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9月1日是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为引起全社会对新形势下人口问题的高度关注,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深入贯彻落实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自觉性,切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要求,省人口计生委决定自2007年9月至2007年年底,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开展纪念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五周年活动。为了搞好这次纪念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纪念活动
各市要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落实《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以及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五五"普法规划,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其他纪念活动。活动形式力求多样,如举办讲座、咨询服务、文艺演出、召开座谈会、组织走访慰问、进行执法检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就广大群众最为关注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开展送温暖、办实事活动等等。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逐步形成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人口环境。
二、省人口计生委在纪念活动期间计划开展的主要活动
(一)在省会召开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五周年大型纪念活动。省人口计生委将于9月初与石家庄市联合举行以宣传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央《决定》、
《条例》为主要内容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五周年大型纪念活动。届时将邀请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