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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


  (二十二)建立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制度。继续实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民心工程”,并将这项公共服务作为一项惠农政策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每年为全省以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的农村妇女提供一次生殖健康检查,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九、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障力度

  (二十三)建设过硬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要分别设有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在乡镇机构改革中,人口3万以上的较大乡镇要单独设置计划生育办公室,不足3万人的可在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要确保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和人员稳定。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按规定落实其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师等职称体系。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配备具有执业资质的技术人员。将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范围。

  (二十四)加强县、乡、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公益服务经费由财政保障。各地要把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要把符合条件的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单位。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加强规范化管理,到2010年全省90%以上的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型标准。科技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科技项目和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技创新。

  (二十五)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快“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建设,建立省级育龄妇女数据库,逐步形成人口发展决策支持系统框架,实现全省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和人口预测。加快人口和人力资源数据库建设,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教育、民政、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整合涉及人口的基础数据,提供更多的人口登记和生命统计信息。开发和运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管理服务等综合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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