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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的通知

  全面开展城市和沿海平原与金衢盆地等重点农业区浅层地下水、土壤质量与污染监测;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实现重要矿山地质环境的监控;系统实施地质遗迹保护性监测。
  全面建成省、市、县(市)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网;进一步完善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地质环境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存储、数据管理、查询、应用和信息实时发布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总体部署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地质灾害类型及发育强度、地下水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程度、人类工程活动特点、主要环境地质问题、经济发展水平、监测工作重点及县(市、区)一级行政区划的完整性等,将全省分为五个区块进行地质环境监测工作部署。
  (一)浙北平原地下水环境、地面沉降、土壤污染监测区
  本区地处浙江北部,包括杭嘉湖、萧绍姚、宁波等沿海平原17个县(市、区),面积约17016平方公里。地形平坦,水网密布,海拔高程一般2-3米,第四纪松散堆积物厚度40-300余米,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100-1400毫米之间,为全省降水量最少地区之一。本区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经济发达,交通便利,人口密度高,城市化进程快,城镇密集,经济建设规模大,国土开发强度强,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强烈。
  本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导致水环境污染较为严重,城市与乡村固体废弃物数量大,水土污染明显;地下水开采导致区域地下水位持续下降,诱发地面沉降;杭州、湖州、绍兴等岩溶水分布区因地下水开采不当,发生多起岩溶地面塌陷;平原周边丘陵地区有发育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条件。
  本区地质环境监测重点是地下水环境、地面沉降和土壤质量与污染。近期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区域及城市地下水环境、地面沉降和岩溶地面塌陷监测网络。在现有的地面沉降与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基础上,新增专门地下水监测井10~15眼,地下水自动监测点30-50眼,完成地下水环境骨干监测井的洗井和高程复测;建立和完善杭嘉湖平原区域地面沉降监测网,新建GPS监测点100-120座,地面沉降分层标、基岩标各1-2组,GPS固定站2-3座;区域地面沉降监测网实施定期监测,分层监测标组和GPS固定站逐步实施自动监测与数据实时传输;逐步建立中心城市和平原区为重点浅层地下水、土壤质量与污染监测网,建立平湖、慈溪等重要农业区浅层地下水、土壤质量与污染监测试点区1~2个。
  (二)浙西北山地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区
  本区地处浙江西北部,包括湖州、杭州和衢州市部分县(市、区),面积约21771平方公里。区内以构造侵蚀中低山为主,最高峰清凉峰海拔1787米,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200-1800毫米之间,降水量呈现由南向北逐渐减少的趋势。区内沉积碎屑岩和碳酸盐岩广泛分布,矿产资源主要有铜、萤石、膨润土、石煤、石灰岩、建筑材料、矿泉水等;地质遗迹资源丰富,风景名胜区面积列各区之首,并拥有奥陶系达瑞威尔阶界线(常山)和二叠-三叠系界线(长兴)二个国际标准层型剖面。人类经济活动主要是基础设施及城镇建设、采石开矿等。
  区内地质灾害以残坡积层土质滑坡和岩质滑坡为主,岩溶地面塌陷相对较发育;一些老矿山和正在开发的矿山严重破坏地质景观,常引发地面塌陷、石煤自燃等矿山地质灾害。
  本区地质环境监测重点是山地地质灾害和矿山地质环境。近期主要任务是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预报预警体系,建立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点20-40个、专业监测点10-15个;开展淳安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示范县建设;建立矿山地质环境试点监测1-2处;开展重要地质遗迹的保护性监测;对已开发利用的矿泉水水源地实施监测。
  (三)浙中丘陵盆地地下水环境、地质灾害、土壤污染监测区
  本区位于浙江中部及中东部,包括金华市的大部及台州市、衢州市、绍兴市的部分县(市、区),面积约2308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400-1800毫米之间,降水量呈现由南西向北东递减趋势。区内以丘陵盆地为特征,盆地内广布陆相红色碎屑岩,盆地周边由前古生界地层及火山岩系组成低山丘陵。主要矿产有萤石、硫铁矿、大理石、石灰岩等。红层孔隙裂隙水、河谷潜水等地下水资源较为丰富。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采矿等。已建和在建的杭金衢、金丽温、甬金、台缙、诸永高速公路和50省道贯穿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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