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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的通知
(浙土资发〔2007〕45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地勘局、测绘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事业单位: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是列入省“十一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的专项子规划之一,已通过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论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三日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
(2006-2020)

前言

  地质环境是指地壳表层岩石圈对人类有影响的所有地质体和各种地质因素作用的总和,主要由岩石环境、土壤环境、水环境和其它相关物质组成。地质环境作为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动态的变化系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地质环境监测是指对地壳表层威胁或影响人类经济社会活动和对人类有重大价值的地质环境要素动态变化的监测。地质环境监测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工作。通过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利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和监测手段,对地质灾害、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等地质环境要素的监测,及时掌握和预测预报地质环境状况的特征信息、动态变化规律和趋势,为科学制定防治地质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资源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达到防灾减灾、保护地质环境的目的。
  为全面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提出的“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建设‘绿色浙江’为目标,以建设生态省为主要载体,努力保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的战略决策,有效保护地质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法规、规划,制定《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我省“十一五”时期地质环境监测工作部署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制市、县(市)和部门地质环境监测规划或实施方案,制定地质环境监测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规划》期限,近期到2010年,远期展望到2020年。
  一、地质环境面临的形势和监测工作现状
  (一)地质环境背景
  浙江地处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2005年末全省人口4898万,11个设区市,90个县(市、区)。陆域总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和丘陵占70.4%,平原和盆地占23.2%,河流和湖泊占6.4%。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山脉呈北东-南西走向。西南多为海拔千米以上的中低山;中部多为海拔500米以下的丘陵,40余个“红层”盆地错落其间,其中最大的为金衢盆地;东北部为沿海堆积平原,地势低平,河网密布,湖塘众多,素称“鱼米之乡”。浙江海域辽阔,海岸线总长6486公里,其中大陆海岸线长2200公里,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岛屿达3061个。
  浙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但时空分布不均,多集中在4-9月的春雨、梅雨和台风雨季节,常有暴雨、旱涝等气象灾害。河流多沿构造线发育,主要有钱塘江、瓯江、灵江、苕溪、甬江、飞云江、鳌江、京杭运河(浙江段)等八大水系。在山区,暴雨常诱发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浙江地质构造复杂,地层发育齐全。以江山-绍兴断裂带为界,分为两大地质单元。浙西北属扬子准地台, 发育沉积岩为主,地层齐全,沉积厚度大,构造以北东-南西向为主的紧密线状复式褶皱及与其平行的断裂带为特征。浙东南属华南加里东褶皱系,火山岩发育,地壳厚度较薄,火山喷发活动强烈,覆盖了大片的火山熔岩及火山碎屑岩,地质构造以强烈的断块活动为主,断裂十分发育。浙北和浙东沿海平原发育第四纪松散堆积物,形成多层次含水层与隔水层相间分布的地下水系统。
  浙江地理位置优越,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各种地形地貌景观、古生物化石、“金钉子”剖面等地质遗迹资源丰富。各类地质环境资源为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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