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07年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公〔2007〕18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推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建设,提升教育行政部门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我委决定开展2007年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本市19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二、评议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以及今年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二)网站建设:评议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政府网站卓越质量与服务管理规范》的精神,深化网上办事功能、加强与公众互动,推进规范管理,以及信息资源整合等情况。
三、评议方法
(一)自查
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评议内容进行逐项自查。自查结果通过“上海教育”网站的“区县网站评议”专栏提交,并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委公众服务处。
(二)专家评议
我委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议组,针对评议重点,结合部门自查情况进行评议。
(三)抽查
我委根据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自查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核实自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