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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合肥市委常委会关于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合肥市委常委会关于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的意见》的通知
(合办〔2006〕17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中共合肥市委常委会关于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的意见》予以印发。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2006年3月27日

  中共合肥市委常委会关于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的意见

  当前,合肥改革和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增多,对市委常委会的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动全市跨越式发展,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建立市委常委会每年重点课题调研制度。

  一、每年年初,由市委政策研究室根据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及市委确定的重大任务,围绕事关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精选一批课题,征求常委会成员意见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确定为当年重点调研课题。

  二、对选定的课题,按照工作分工,由常委会成员分别承担,市委政研室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位常委会成员每年选定一至二个课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所承担的课题,要亲自主持制定调研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写出有分析、有创见、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做到调查研究和本人主管的工作相结合、和具体决策相结合。

  三、切实保证投入足够时间开展调查研究。继续坚持常委会成员每年调研的时间不少于两个月的规定。调查研究要力求深入,讲求实效,不要以视察和听取汇报代替调查研究,也不要把调查研究搞成现场办公。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超规格接待。

  四、除坚持传统的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走访调查、典型调查、实地考察等方法外,还要注重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集成国内外研究成果,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不断丰富调查研究手段,以更好地完成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提高调查研究成效,确保决策的科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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