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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关于2006年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发挥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地区联防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报交流,做到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好舆论宣传。政法部门要指导协调司法机关做好重大案件的立案、侦破、审理工作。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出版和发行单位、印刷复制企业以及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公安部门要在查处重大案件和专项治理行动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工商部门要严格工商登记,依法取缔无证照从事出版活动和违法经营活动。文化部门要加强对音像市场和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广电影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播出节目的管理,对未经批准开设的电台、电视台(站)、非法接受境外或卫星节目的坚决取缔。教育部门要严查严禁学校采购、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交通、邮政等部门要严把出版物运输流通渠道。市容管理部门要坚决取缔街头游商。

  (三)强化组织协调,重视案件查处。充分运用刑事和行政处罚手段,依法加大对走私、制售非法出版物活动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群众举报和案件办理获得的线索,循迹追踪,严查彻究,打掉从事走私、制售非法出版物活动的犯罪团伙,端掉其制作储运窝点,摧毁其地下发行网络,铲除严重破坏出版物市场秩序的根源。对重大案件的查办要加强协调,建立完善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和案情通报制度,对跨地区案件的查办要密切配合。重大案件及其查办情况要及时向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各县区“扫黄打非”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重视、加强“扫黄打非”工作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和监管员队伍。同时,要确保必要的经费投入,改善装备条件。各级“扫黄打非”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扭转目前“扫黄打非”工作经费普遍不足、装备落后的状况。

  (五)完善社会监管,扩大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扫黄打非”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发挥城市社区、街道、居委会和农村乡(镇)、村党组织的作用,真正将“扫黄打非”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坚持和完善“扫黄打非”奖励举报制度,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文化市场监督和“扫黄打非”工作。建立文化市场巡视督查督办制度,巡视重点市场,督查重点地区,督办重要案件,掌握情况,狠抓落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组织、支持和配合新闻媒体对本地区出版物市场存在问题、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开展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成果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形成强大舆论攻势,教育人民群众,震慑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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