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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8年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廊道绿化工程--完善城乡绿化体系,沿城边、路边和水边进行绿化廊道建设。铁路、建设、林业、水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群力新区开发办等部门要积极推进城区铁路沿线、松花江城区段、“三沟一河”、城市入城口和城区西部及北部林带绿化建设。重点实施松花江城区段、马家沟、何家沟堤岸绿化,哈阿、哈五公路、会宁路入城口区域、三环路、四环路绿化带和群力新区道路、内河绿化林带建设,打造三环、三纵、四横生态绿化廊道,初步形成城在林中的生态体系。

  (三)街路绿化工程--系统规划,精心组织,实施一、二类街路绿化提档升级,提升生态景观功能。组织开展三、四类街路特色绿化、树木补植和无树(绿)街绿化。对年度路桥重点工程和环境整治街路,按绿化景观街路或特色街路绿化标准实施绿化配套建设;对绿量不足的广场、游园、街侧绿地和行道树(分车带)缺苗断空实施增绿补树,街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对无植树条件街路采取垂直绿化、移动式绿化等形式建(见)绿;围绕旅游会展线路建设20条绿化景观大道、20条特色街路和200条丁香街,实现街路绿化、景观化。

  (四)庭院绿化工程--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群众认建、认养、认管活动,推进绿色家园建设。按照生态功能突出、人文环境和谐的标准,组织工矿企业、部队院校、机关团体、物业管理单位和广大市民开展“五绿”创建活动。整治改造500个老城区居民庭院,建设50个社区休闲健身游园,完成300个市级绿化庭院,50个省级花园式居住区、花园式单位。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屋顶绿化试点,进一步提升庭院绿化质量和效果。

  (五)垂直绿化工程--延伸城市绿化空间,增加城市绿化景观靓点。以拓展城市绿化空间为目标,完善二环以内可绿化桥体垂直绿化和桥下空间绿化。重点推进旅游会展线路临街建(构)筑物垂直绿化和拆墙透绿工程建设,力争完成400处楼体、构筑物垂直绿化和透绿工程建设,推动城市绿化由平面绿化向立体绿化延展,实现街路绿化与庭院绿化的有机结合。

  (六)管护防治工程--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科学开展绿化建设。通过落实市、区监管责任,规范施工企业树木栽植和绿化抚育养护作业行为,强化苗木起挖、运输、栽植、抚育作业质量监管,园林行业监管率达到100%,绿化施工企业规范作业达标率达到98%以上;强化苗木检疫和园林植物病虫害疫情监测,新植苗木批次检疫率达到100%,疫情预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做到防治消杀及时有效,确保年度无重大疫情发生;坚持生物(鸟类)防治与药物防治并举的方针,采取专群结合、以群为主的方式,开展以鸟治虫等生物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工作,力争每个区设有20处以上投食喂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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