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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8年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8年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7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管局制定的《哈尔滨市2008年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哈尔滨市2008年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到2010年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4%以上、绿地率达到29%以上,三年内城区新增绿地面积2580公顷、植树360万株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目标,为完成2008年城市绿化阶段性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增量提档、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进一步深化园林绿化体制改革,构建生态型、园林型城市绿化大格局,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功能和效果,促进城市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
  (二)坚持扩容增绿、提档升级的原则。
  (三)坚持建管并重、确保成活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特色、拉动旅游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2008年,城市绿化建设管理重点实施公园、廊道、街路、庭院、垂直绿化和管护防治“六大工程”。全年计划新增绿地860公顷,绿地率由26.55%提高到28.0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7.26平方米提高到7.31平方米;计划植树110万株,绿化覆盖率由30.07%提高到31.44%。

  (一)公园建设工程--采取规模增绿举措,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按照合理布局、重点突出、自然生态的原则,大力推进城市公园建设,新建公园20处,新增公园面积400公顷以上。各区和哈开发区要利用沿江、沿河、沿沟、沿城郊和新城区建设的有利条件,建设一批湿地、森林、带状、主题等成规模的公园;要结合旧城区改造和综合整治,按照500米服务半径,建设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街心公园和社区公园(每处1000平方米以上),实现公园数量大幅增加,发挥公园在城市绿地系统中的骨干作用。市园林绿化部门要重点抓好占地30公顷以上的特色公园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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