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十一)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国家应急平台建设指导意见》要求,统筹规划和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应急平台体系。应急平台建设要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规范技术标准,按照资源共享和功能整合的基本要求,加快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完善有关专业应急平台功能,推进区、县(市)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形成上接政府应急平台,下连各区、县(市)及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要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110”、“119”、“122”三台合一,并与急救、城管等紧急信息接报平台进行整合,实现“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理”的预测、预警工作体系。
(十二)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按照立足基层、重心下移、依靠群众的原则,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基层应急投入,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社区要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做到各项应急措施更完备、更具体,便于操作,并经常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工作,针对农村应急基础条件较差、特别容易受各种灾害侵袭的实际,要按照全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把做好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切实提高农村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各类企业特别是矿山、石化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市经委等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实际问题,全面增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十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十一五”规划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特警以及武警、解放军、预备役民兵的骨干作用,建立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逐步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