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以营造和谐发展环境为要求,提高市民素质。开展“讲社会公德,与文明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抓两类、抓两头”,着力抓好进城务工人员、郊区祖居户“两类”人员素质教育,着力做好先进典型示范和后进群体帮教“两头”工作。继续开展“精神文明十佳人物”、“文明市民”评选活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继续落实10件实事,大力推广7个典型经验。配合省文明委做好肥西县关注、关爱“留守儿童”的经验在全省推广工作。
17、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途径,打牢创建工作基础。以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称号为契机,召开全市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回顾10年创建历程,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组织参加全国创建工作研讨会。重新细化分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完善考评体系。实行城市管理问责制,推进“一个领导体制、两个工作机制”的落实。
六、以跨越式发展为要求,抓好思想道德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
18、切实加强和改进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回顾‘十五’发展成就,展望‘十一五’美好前景”主题宣传活动。在市属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举办“十五”成就图片展,组织干部党员深入基层宣讲,大力宣传合肥“十五”取得的成就、“十一五”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精心组织建党85周年、长征胜利70周年、合肥建立党组织80周年纪念活动。加强和改进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开展青少年“红色之旅”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发挥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作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评选。
19、积极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召开学习型城市建设表彰大会,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不断深入。拓展学习对象,在“两新”组织中探索建立学习型组织。创新学习方式,组织成立外语辅导员队伍,服务全市“大招商”。深化学习内容,围绕“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进一步办好“庐州讲坛”,开展第三个“学习周”活动。抓好五类学习型组织试点,完善五类学习型组织考评体系。建立健全“五学一推广”工作推进机制。
20、深入宣传、实践“合肥城市精神”。组织专家解读“合肥城市精神”。制作“合肥城市精神”公益广告片、公益广告牌,提高“合肥城市精神”的知晓率。开展“合肥城市精神践行者”典型宣传,促进“合肥城市精神”转化为跨越式发展的动力。深化“百万市民看合肥”活动,开展“知晓合肥、宣传合肥、热爱合肥、建设合肥”主题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