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府发[200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实施“3+1”发展战略,更好地集约利用土地,扩大招商引资,推进园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实现“美而富、和而强”的奋斗目标,根据和谐发展的要求,将我市12个工业园区建设成为硬件更好、政策更宽、服务更优、发展更快的开放型经济增长的平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思路
1、工业园区是我市大工业的主战场,奋斗目标是:经过五年努力奋斗,到2010年,力争全市工业园区实现年销售收入2000亿元,年均增长68%;年工业增加值550亿元,年均增长62%;年上交税金60亿元,年均增长50%。其中,九江经济开发区年销售收入超900亿元,共青城经济开发区、瑞昌工业园区、德安工业园区、永修星火经济开发区年销售收入超150亿元,九江沙城工业园区、湖口金砂湾工业园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其他工业园区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
2、建立以市场运作为主的开发机制,以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管理机制,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发展机制。坚持招商引资与推进落户企业达产达标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激发本地民间投资与利用内资外资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市场资源,承接世界产业和资本转移,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步伐。
二、产业指导原则
3、入园项目以工业为主,投入以招商为主,入园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引进大型骨干项目、高新技术项目、主导产业带动项目、与企业配套项目和企业集群项目。对优势项目,不受投资规模限制,并优先安排进园。一般性项目原则上固定资产投资额要在500万元以上。
4、科学定位,合理布局。各园区要以《国家产业指导目录》为依据,按照“找准区域优势,规划产业方向,承接梯度转移,把握发展趋势,突出招商重点”的原则,科学进行产业定位,合理进行产业布局,鼓励科技创新,优先安排科技型企业和市场综合竞争能力较强的企业入园。并结合实际,制定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主导产业的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比重要达到70%以上。园区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必须达到每亩100万元以上,要更加注重引进高附加值、高利税、高成长性项目,提高园区的整体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