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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宋永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宋永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苏政发〔2007〕1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宋永忠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校长(任期五年);
  任命陈凌孚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陈章龙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蔡林慧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王建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吴康宁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潘百齐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国祥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宝根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级调研员;
  任命王小鹏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级调研员,免去其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笪佐领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级调研员,免去其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田晓明同志为苏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一星同志为苏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任平同志为苏州科技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方海林同志为盐城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汝光同志为徐州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洪天同志为南京晓庄学院院长(任期五年);
  任命张仲谋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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