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浔阳区、庐山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要按规划要求增设一座新的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农贸市场,改造规范好一家老的农贸市场。要按照“政府引导,营造环境,市场导向,企业运作”的发展思路,本着“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和发展农贸市场。
(五)凡是新建居民小区在千户以上的,必须建设一座15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规划部门要将此作为新建居民小区的必要条件。新建大型超市,必须开辟1000平方米作为生鲜经营面积,当地政府和建设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大力推进“农改超”工作,2008年“五一”前,浔阳区、庐山区至少要完成一家老农贸市场的“农改超”。鼓励和支持联盛、派拉蒙、农工商等大型超市在社区建立连锁生鲜超市,方便群众。
(六)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比照“农改超”享受市政府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
(七)各农贸市场必须从每年的租金收入中提取2%的资金,建立市场维护基金,改善市场经营环境,完善市场基础设施,促进市场的经营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创建文明卫生市场。
三、严格监管,搞活流通,确保市场和价格稳定
(一)开辟早市和直销区。在条件许可、居民同意、不影响市容的街道,合理布置新鲜蔬菜销售点(早市)20个,以弥补市场容量的不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蔬菜早市的管理实行街道、居委会两级负责制。居委会要派专人到早市点进行现场管理,收取摊位卫生费,并按时清理场地,打扫环境卫生。市行政执法局加强全面监管,在选定的地址上,立牌标示。入市时间为两个小时(早5时至早7时)。与此同时,为方便群众,平抑菜价,城区农贸市场要增加台位或临时摊位,增加农民自产自销区,增加“菜篮子”商品供应量。市工商局、市商管办、市农办主动配合,积极帮扶。
(二)保证“菜篮子”食品供应。要对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食品的生产、购进、销售、库存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完善稳定副食品供应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市商管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今年中秋、国庆“两节”的猪肉供应作出安排。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我市猪肉贮备管理制度,建立九江市生猪活体储备基地。按照九江城区居民一周消费需求量,储备生猪3000头,所需费用在市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落实。
(三)加强市场监管。市农业、商管、工商、公安、质检部门近期要重点加强对猪肉等副食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规范各环节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研究建立市场预警机制。
(四)强化质量监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制(修)订副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加强副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今年,从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50万元用于建设蔬菜等安全检测中心。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蔬菜、猪肉等其他副食品,要实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尤其要依法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强化检验检疫,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