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全市保险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府发[2007]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市各单位:
《关于加快全市保险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四日
关于加快全市保险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31号)精神,推动我市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保险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保险业得到一定发展。但是,我市的保险深度、保险密度、保险规模都不够,保险业的功能与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保险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加快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提高抵御重大自然灾害和化解突发公共事件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保障水平,有利于优化金融要素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为此,各县(市、区、山)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发〔2006〕23号和赣府发〔2006〕31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大力推进我市保险业的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科学定位,明确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目标和要求
全市保险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重点开拓企业财产险、责任险、政策性农业险、失地农民保障补充险、商业养老和健康险以及区域性特色险等,建设与九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形成市场体系健全、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一流、经营诚信规范、保障能力充足、健康快速发展的现代保险业,力争把九江建设成为江西的区域性保险中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