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合理布局成品油加油点。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市场保供预案。加强成品油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完善和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建立成品油市场供应信息监测系统,经常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技术培训。促进成品油有序发展。
水利:建立和完善防汛指挥、调度、监测等安全信息系统,进一步理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和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人公示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水库及圩堤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运行安全的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未经验收的水利水电工程一律不得投入蓄水运行,严防垮坝等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健全水利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及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严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事故,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督促和检查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进一步规范农村水电站建设、验收、管理和督促工作。
消防: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特种消防能力,防止消防救援中产生次生灾害。强化对建设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重点开展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设施、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的监督检查,解决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建立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消防中介技术服务组织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形成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
道路交通: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开展“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缺陷召回、机动车安全认证、营运车辆技术评定检测、机动车强制报废、驾驶员培训考试登记注册等制度。建立道路设计和建设安全审核机制。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化管理,继续治理超载超限,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
水上交通:加强监管救助力量和船舶基地建设,加快救捞舰艇建设和更新改造。推广新船型、标准船型,逐步限制挂桨机船,淘汰水泥船,逐步实现重点水域的船型标准化,在交通繁忙的重点水域实施船舶定线制。开展渡口、渡船、“三无”船、危险货物运输船、超载船、低质量船、非客船载客等专项整治行动,杜绝非法渡运。进一步完善九江长江水上搜救中心和湖口、彭泽分中心,建立鄱阳湖水上搜救中心和长江新港水上搜救分中心,加快内河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赣江铁河口到湖口航段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立柘林湖旅游船舶GPS监控系统,配合国家建设长江干线的高频通信系统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完善和配套建设陆上搜救协调通信网,建设水上战备安全通信系统。
农业机械:以法制建设和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田检和乡村道路的检查,坚决取缔拖拉机违法载人,“黑车非驾”、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规范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登记入户率和年检率。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培训考试关。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提高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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